尊敬的叶金舟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贵池至石台客运车辆超载问题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将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宣传和整治,努力遏制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
一、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客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近年来,我局交警支队在道路交通宣传“五进”中,一直坚持开展“上好一堂安全课”活动。各辖区大队在春运及各类专项整治期间,专门联合市运管处,组织人员到客运公司,对所有从事客运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等开展面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发放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强驾驶人教育,进一步提高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在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还通过短信、微信等自媒体,强化与客运公司和驾驶人的点对点宣传,将宣传提示发送给客运公司和驾驶员个人,着重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效应;三是在日常路查路检中,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其中,劝导广大乘客不要乘坐超员车。下一步,将采取在客车车箱内张贴“拒绝超员”温馨提示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全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二、建立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路面管控。以城区、国省道、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为重点,依托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临时执勤点、公路卡口和收费道口,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以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车型,严厉查处包括短途客车在内的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贵池至石台的客车,由交警支队一、二大队和石台大队按辖区分段进行管控。2014年以来共查处客车超员167起。
二是加强源头监管。交警支队坚持客车超员违法未处理“月月清”工作机制,每月将全市范围内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情况梳理分发到各辖区大队并抄送运管部门,由各辖区大队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和下发通知书等形式,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对违法客运企业的处罚措施。交警支队落实每季度对2次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处罚制度。根据每季度末对我市所属客运企业上季度的超员违法行为统计情况,由辖区大队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3000-5000元。2014全年和2015年第一季度共处罚客运企业18次。
三、规划延伸公交路线方面。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周末、节假日以及上午、中午、下午等不同阶段、不同时间短途客车超员的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合理安排勤务时间和执勤地点,并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和常态化,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程警官,联系电话:2093006)。
致
礼
池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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